註釋 8
論卷三,第三十九章,第一節(註釋一,續)。
自從上述註釋付梓以來,雷施(Resch)關於《未載經文》(Agrapha)的重要著作(收錄於馮·格布哈特與哈納克合編之《文本與研究》[von Gebhardt and Harnack’s Texte und Untersuchungen],第五卷,第四冊)已然問世。在第27頁及以後,他相當詳細地討論了對觀福音書的來源。他接受了新約批判學者最廣泛採納的理論,即我們對觀福音書中所包含的對觀傳統,是建立在馬可原始福音書(幾乎或完全與我們現存的馬可福音書相同)和一部前正典的希伯來福音書之上。他與這些批判學者一致,將這部原始希伯來福音書與我們的正典希臘文馬太福音書作了明確區分,同時也承認後者比其他任何福音書都更完整地再現了那部原始福音書。他隨後將這部原始希伯來福音書,認定為帕皮亞(Papias)所提及由馬太用希伯來語寫成的λόγια(logia,言論)(參見卷三,第三十九章,第十六節);也就是說,它與傳統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書相同(參見同上,第二十四章,註釋五)。他為支持這一立場所提出的論證非常有力。漢德曼(Handmann)認為《希伯來人福音書》是對觀傳統的第二個原始來源,與《原始馬可福音》(Ur-Marcus)並列,甚至暗示它與帕皮亞的λόγια相同,但卻否認它與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書是同一部。另一方面,雷施則將他認定為帕皮亞的λόγια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書,視為對觀傳統的第二個原始來源,與馬可福音書或《原始馬可福音》並列,然而,他像漢德曼一樣,儘管基於完全不同的理由,卻否認《希伯來人福音書》與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書是同一部。他們的立場確實傾向於證實我的建議,即希伯來文馬太福音書和《希伯來人福音書》最初是同一部(參見上文,卷三,第二十七章,註釋八)。